KC v LC [2011] 2 HKLRD 102案:確了在財產分配中維持雙方生活質量的重要性
案件背景:
本案的核心問題在於離婚後如何分配財產以維持雙方的生活標準。婚姻維持20年,夫妻育有兩名子女,但已成年,無需撫養費安排。
財產組成:
婚後累積資產:一處高端住宅(價值港幣2500萬元)和投資資產(約港幣2000萬元)。
丈夫:企業高層,年收入約港幣400萬元,名下持有一輛豪華汽車和其他奢侈品,總值約港幣500萬元。
妻子:全職主婦,無固定收入,婚後主要負責家庭事務,存款約港幣100萬元。
法院裁定:
法院強調,財產分配應考慮雙方的生活標準,確保離婚後雙方能夠維持婚姻期間的生活水平。
裁定妻子獲得婚後財產的50%,包括一半投資資產及部分現金。
重要性:
該案明確了在財產分配中維持雙方生活質量的重要性,為高淨值離婚案件提供了關鍵指導原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