離婚律師費

離婚律師費

離婚律師費的多少,視乎申請離婚的理由,以分居超過一年,而對方同意離婚作為離婚理由,律師費是最少的。若以其他理由,對方又不同意離婚,又在子女撫養權、贍養費和財產分配上發生爭議,最後更要由離婚法院開庭審訊,律師費肯定極之昂貴。因此爭議愈多,律師費便愈多。

另外,如果不知道對方的地址,離婚呈請書無法送達對方,俗稱所謂配偶失蹤,需要向法院申請替代送達方式(substituted service),則費用會增加

離婚律師費:
  • 要求離婚法院在離婚申請時,作出贍養費或其他附屬濟助頒令(子女管養權或稱子女撫養權)
  • 要求子女管養權或稱子女撫養權
  • 要求定期或整筆付款之贍養費協議頒令
  • 要求樓宇物業協議頒令,即財產分配令
  • 無抗辯離婚申請,但配偶不簽回認收書(表格四)
  • 有抗辯婚姻訴訟/離婚申請,以不合理行為或通姦理由提出離婚申請

離婚代支費用(又叫雜費):

       離婚法庭所收費用:
  • 入稟離婚呈請書 $630.00
  • 離婚法院蓋章離婚呈請書兩份(每份$28.00) $56.00
  • 申請離婚聆訊指示 $630.00
  • 離婚法院蓋章離婚暫準令兩份(每份$28.00) $56.00
  • 離婚法院蓋章附屬濟助令兩份(每份$28.00) $56.00
另外有影印、郵費、交通費及其他費用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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